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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发布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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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

1、临沂市中心医院薛方喜为第一作者、田峰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Neferine inhibits growth and migration of gastrointestinal stromal tumor cell line GIST-T1 by up-regulation of miR-449a》,经查该论文存在买卖行为,且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通知。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薛方喜: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田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1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

(3)对其他作者刘兆霞、徐建、徐晓光、陈兴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针对这次事件写出深刻检查;院内通报批评。  

2、临沂市中心医院程子明为第一作者、侯仕振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K-Ras-ERK1/2 accelerates lung cancer cell development via mediating H3K18ac through the MDM2-GCN5-SIRT7 axis”,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行为。且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程子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6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侯仕振: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1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

(3)对其他作者李秀峰、武玉兵、孙毅、刘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针对这次事件写出深刻检查;院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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