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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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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 健康事业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助力 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 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自主 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 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 的科研人员,瞄准中医药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较为深 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 研领军人才及团队,围绕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入系 统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推动前瞻性基础研究、 引领性原创成果取得重大突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须为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具备项目所需的人 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学术诚信 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为立项课题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配 套经费原则为: 青年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面上项目不低于3 万元/项,重点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由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 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

(二)项目第一中报人: 须为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青年项目年龄 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面上项 目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 重点项目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承担省中医药科技在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项目组成员在以往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中有违背科学 和伦理道德原则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3.申报主要内容超出本年度申报指南(见附件1)或已获其 它项目或基金资助的。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明 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 ,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 值。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作为第一申报人 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国家部委、省相关厅局科技计划立项 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

(三)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 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 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  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四)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五)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不一致者不予受理。

(六)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具体按照《各市及省属 有关单位申报项目限额分配表》(见附件2).各市各单位应结 合实际,按照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三种类别分别进 行申报。

(七)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创新团队等申报的项目,可优先考虑给予立项支持。

(八)设立2021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研究 专项,申报项数不计入限额,非2021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 法入选项目申报"中医药特色疗法研究"的,不予受理。

 、申报程序

 

 有意向申报者请于5月2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