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制度
四线护理岗位管理
四线护理岗位管理
医院护理岗位管理的依据是《山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山东省综合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和《山东省各级护理人员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护理岗管理的基础是对医院现有护理岗位进行重新界定,结合医院实际和岗位责任、工作强度、风险等将护理岗位划分为四类(线)管理。
护理岗位管理中,职称职数特别是高级职称职数设置逐渐减少,直至四线护理岗位不设副高级及以上职位。职称聘任向一线倾斜,其他岗位从总成绩中下降不同的幅度参与竞争。对因个人原因要求调整到三四线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降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重新聘任,工资标准就近就低重新确定并列科室支出,还要从效益工资及护龄津贴中予以体现。对脱离护理岗位的人员,不得占用护士编制,不予护士执业注册,不得按护士序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享受护士待遇,职称晋升优先考虑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在2009年底医院职代会上通过后执行。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的实行使得护理专业人员专心从事本职工作,充分调动了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我院护理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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