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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心医院严格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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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及省发布《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起,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招聘方面

2022年度及2023年度临沂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中都明确了关于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要求,即“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我院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将“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2022年共招聘*、李*、黄**、李*、王**5名符合上述政策人员。

二、职称晋升及岗位聘用方面

我院在院内职称晋升及岗位聘用工作方案中,关于学历方面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均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进行,即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赋分时以上人员按照硕士研究生进行赋分。

三、薪酬待遇方面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薪酬待遇落实口径的通知》要求:“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相关政策确定薪级工资;岗位工作仍按照所聘岗位确定;绩效工资由事业单位按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目前,我院符合该政策人员有*、黄**、王**等22人,已按照对应标准落实研究生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