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中心医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医院公告 >> 正文

新闻动态

医院公告

2018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字号: + - 14

为切实做好2018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公开招聘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简章》规定,经研究,确定2018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35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照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4月23日(9:00-12:00,14:00-17:00),24日(9:00-12:0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4月24日17:00。

人员递补时间:4月24日-25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时间:4月23日-24日(9:00-12:00,14:00-17:00)。

递补人员缴费时间:4月24日-25日(9:00-12:00,14:00-17:00)。

(二)审查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2。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5、《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3)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提交学历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

3、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2日为截止日期。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毕业发表论文等其他证书材料。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除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pdf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doc

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